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3 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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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3 02:44
可以设定房屋转移预告登记。
《房屋登记办法》第六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申请预告登记:
(一)预购商品房;
(二)以预购商品房设定抵押;
(三)房屋所有权转让、抵押;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物权法》第二十条第一款对预告登记的适用范围做出了明确的规定,该款第一句规定:“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或者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这一规定可以看出:首先,预告登记的目的在于“保障将来实现物权”。申言之,预告登记是一种必须在不动产登记簿上登记的担保手段,它是为了保障债权人实现其进行物权权利变更的债权请求权。它债务人违背其义务对不动产进行处分的权限,使得债权人在债务人违反义务进行处分的情况下也能够取得物权。
第六十八条 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书面同意,处分该房屋申请登记的,房屋登记机构应当不予办理。
第七十条 申请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三)已登记备案的商品房预售合同;
(四)当事人关于预告登记的约定;
(五)其他必要材料。
预购人单方申请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预售人与预购人在商品房预售合同中对预告登记附有条件和期限的,预购人应当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
第七十二条 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预告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转让合同;
(四)转让方的房屋所有权证书或房地产权证书;
(五)当事人关于预告登记的约定;
(六)其他必要材料。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3 02:44
你可以去问中介,上海这边我看到很多菁英地产公司,你可以去问一下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3 02:46
先别买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3 02: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