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2 22:06
共3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2 22:05
持身份证到上海社保局打印参保凭证,之后见参保凭证交至扬州社保局即可。具体的转移由两地社保局进行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2 22:07
根据《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第三条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的,由原参保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简称社保经办机构)开具参保缴费凭证,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应随同转移到新参保地。参保人员达到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条件的,其在各地的参保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个人账户储存额(含本息,下同)累计计算;未达到待遇领取年龄前,不得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并办理退保手续;其中出国定居和到、澳门、地区定居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本人需向转出地(上海)社保部门申请打印社会保险转移凭证(含有养老、医疗),待转入地(扬州)建立社会保险关系后即可提交转移凭证申请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再由两地的社保部门之间沟通处理转移事宜,待处理完毕即可在转入地查询到外地转入的社保缴费记录。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2 22:06
关于社保转移问题请致电扬州社保热线12333或登录市人社局 http://bbs.yznews.com.cn/forum.php?mod=forumdisplay&fid=363 咨询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2 22:05
持身份证到上海社保局打印参保凭证,之后见参保凭证交至扬州社保局即可。具体的转移由两地社保局进行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2 22:02
关于社保转移问题请致电扬州社保热线12333或登录市人社局 http://bbs.yznews.com.cn/forum.php?mod=forumdisplay&fid=363 咨询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2 22:09
根据《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第三条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的,由原参保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简称社保经办机构)开具参保缴费凭证,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应随同转移到新参保地。参保人员达到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条件的,其在各地的参保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个人账户储存额(含本息,下同)累计计算;未达到待遇领取年龄前,不得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并办理退保手续;其中出国定居和到、澳门、地区定居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本人需向转出地(上海)社保部门申请打印社会保险转移凭证(含有养老、医疗),待转入地(扬州)建立社会保险关系后即可提交转移凭证申请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再由两地的社保部门之间沟通处理转移事宜,待处理完毕即可在转入地查询到外地转入的社保缴费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