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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GB51309-2018技术规范中,集中控制型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在非火灾状态下,其系统功能的调试显得尤为重要。以下是关键步骤的简要概述:
首先,确保系统功能调试前,无论是集中电源型灯具还是自带电源型灯具,其对应的蓄电池组(集中电源)或灯具自带的蓄电池需连续充电24小时,以充分检验在蓄电池供电状态下的应急工作能力。
其次,需检查系统的正常工作模式,这包括灯具在集中电源或自带电池供电下的工作状态,以及所有照明灯和标志灯是否符合设计文件的规定。正常工作模式的检查需按照附录E的检查要求进行,并记录调试结果。
在主电源断电的情况下,系统应能正确切换至备用电源,非持续型灯具应应急点亮,持续型灯具应从节能模式转为应急模式。恢复正常供电后,灯具应恢复原工作状态。这一过程需符合设计文件关于主电源断电控制功能的规定。
同样,对疏散区域的正常照明断电控制功能进行测试,确保非持续型灯具应急点亮,恢复供电后所有灯具恢复正常工作。这些测试结果也需记录在案。
以上调试操作均需严格遵循GB51309-2018的技术要求,以保证在非火灾状态下系统功能的稳定性和可靠性。所有检查和记录应符合附录E的规定,确保系统的正常运行和安全性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