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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物热”是因使用药物引发的发热现象,常见于临床治疗过程中。其具体原因虽有多种说法,但多数专家认为与药物过敏有关,表现为药物引发的特异性反应。
“药物热”通常在服药后6至10天出现,但也有极短或极长的时间段。引发“药物热”的药物种类繁多,近年来抗生素的使用尤其频繁,其中鲁米那、解热镇痛药、磺胺类、奎宁等药物常被报道引起“药物热”。抗生素类药物如青霉素、氨苄青霉素、链霉素、氯霉素、先锋霉素、万古霉素、灰黄霉素等也有较高比例的“药物热”发生率。
综上所述,“药物热”是药物治疗过程中的常见现象,主要由药物过敏引起,常见药物包括鲁米那、解热镇痛药、磺胺类、奎宁、青霉素、氨苄青霉素、链霉素、氯霉素、先锋霉素、万古霉素、灰黄霉素等。因此,在使用药物时,患者和医生均应提高警惕,注意监测可能的药物热反应。
药物热 由药物过敏所致的发热称为药物热。它常常是药物过敏的最早表现。药物热与一般感染性发热不同,它的特征如下:如果是首次用药,发热可经 10 天左右的致敏期后发生;再次用药发生的药物热因为发生的快,容易联想到与用药有关;药物热一般是持续的高热,常达 39 。 C ,甚至 40 。 C 以上。但发热虽高,患者的一般情况尚好,与热度不成比例;应用各种退热措施(如退热药)效果不好;但如停用致敏药物,有时即使不采取抗过敏措施,体温也能自行下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