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证行权结算方式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4 1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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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30 11:20

权证行权的结算方式主要有证券给付和现金结算两种。在证券给付结算中,认购权证持有人需支付行权价和标的证券数量计算的金额,获得证券;认沽权证持有人则需交付证券并获取相应价款。行权期满且为价内权证时,证券经纪商需在期满前5个交易日提醒未行权者。投资者可以选择自行或委托经纪商行权。


对于发行人,证券给付结算要求在行权期间准备好足够标的证券或现金,以满足投资者需求。投资者则需备足正股或现金,同时注意行权风险,特别是价内权证,务必在到期前行权,以免损失。现金结算中,结算价格通常取备兑权证到期日前5个交易日的平均收市价,以防止市场操纵影响结算公平。


根据相关规定,若权证采用现金结算且为价内权证,发行人会在期满后3个工作日内自动支付现金差价,解决了投资者未行权的问题。现金结算型权证的行权以证券结算价格与行权价的差价为准,价外权证则无法行权,进一步消除了行权风险。


扩展资料

权证是一种有价证券,投资者付出权利金购买后,有权利(而非义务)在某一特定期间(或特定时点)按约定价格向发行人购买或者出售标的证券。权证持有人要求发行人按照约定时间、价格和方式履行权证约定的义务。其中:发行人是指上市公司或证券公司等机构;权利金是指购买权证时支付的价款;标的证券可以是个股、基金、债券、一篮子股票或其它证券,是发行人承诺按约定条件向权证持有人购买或出售的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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