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4 1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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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22 00:06
海关进口专用缴款书如何申报抵扣?实行海关进口专用缴款书“先比对后抵扣”的管理办法。一般纳税人取得2010年1月1日以后开具的海关缴款书,需在开具之日起180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海关完税凭证抵扣清单》,包括纸质资料和电子数据,申请稽核比对。
在电子口岸确认抵扣经营单位后,公司需在缴款书日期后25个工作日之后再上传比对。纳税人应完整规范采集海关缴款书,确保号码完整规范录入。号码共22位,第20位必须是“L”。数字、字母、符号应半角录入,大写英文字母“L”必须填写完整,“-”不能以“/”代替,英文字母“L”一律为大写。
纳税人可通过网上电子申报系统查询海关缴款书稽核结果,选择海关缴款书上报月份后点击“稽核管理——查询比对结果”。具体操作参考《网上申报海关缴款书稽核操作说明》或咨询税务局技术服务公司。注意避免因操作错误而错过抵扣期限,造成损失。
每月1-13日前,纳税人可选择是否确认下载《海关进口专用缴款书稽核结果通知书》。14日前,纳税人可实时下载该通知书。海关稽核系统每月1日自动导出上月所有稽核结果,纳税人也可自行导出。每月1日后,纳税人可实时查询海关缴款书稽核比对情况。如发现所有海关缴款书稽核比对相符,即可下载“稽核结果通知书”进行申报抵扣。如仍有海关缴款书滞留,可在申报期结束前下载“稽核结果通知书”申报抵扣。
若在申报前海关缴款书仍有滞留,信息会在下月参与稽核比对。每个纳税人每月只能下载一次“稽核结果通知书”。每月14日上午,系统将对未下载“稽核结果通知书”的纳税人进行最后一次批量导出。这将是申报期内申报抵扣的最后机会。
在申报抵扣前,可能出现的问题有:对于上传至网上申报系统的海关缴款书,在查询比对结果后仍为“留待继续比对”状态,纳税人可继续等待比对结果或查询系统内是否已成功比对。对于稽核结果为不符、缺联、重号的海关缴款书,纳税人可在当月申请数据修改或审核检查。填写《稽核异常海关缴款书核对申请表》,持海关缴款书原件及加盖财务专用章的复印件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