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19 1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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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24 17:38
过去的食品安全法第85条第一款七。没收所得,没收过期食用油。货品金额不足1万元的,罚款2千到5万元。经营总额1万元以上的,罚款5倍到10倍的罚款。新的安全法,没收过期的食用油及销售款。金额不足1万元的罚款5到10万元,1万元以上的罚款10到20倍罚款。严重的吊销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