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进行虚假民间借贷诉讼,会有什么法律后果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1 2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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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6 06:39

  虚假民间借贷诉讼是指当事人为了获取非法利益,采取恶意串通、捏造事实、伪造变造证据、虚构法律关系等方式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意图使人民*作出错误裁判、执行,侵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
  网友咨询:
  如果进行虚假民间借贷诉讼,会有什么法律后果?
  律师解答:
  经查明属于虚假民间借贷诉讼,原告申请撤诉的,人民*不予准许,并应当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判决驳回其请求。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恶意制造、参与虚假诉讼,人民*应当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依法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单位恶意制造、参与虚假诉讼的,人民*应当对该单位进行罚款,并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律师补充:
  虚假诉讼罪是指自然人或者单位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单独或者与他人恶意串通,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致使人民*基于捏造的事实采取财产保全或者行为保全措施的;
  (二)致使人民*开庭审理,干扰正常司法活动的;
  (三)致使人民*基于捏造的事实作出裁判文书、制作财产分配方案,或者立案执行基于捏造的事实作出的仲裁裁决、公证债权文书的;
  (四)多次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的;
  (五)因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被采取民事诉讼强制措施或者受过刑事追究的;
  (六)其他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情形。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十九条 经查明属于虚假民间借贷诉讼,原告申请撤诉的,人民*不予准许,并应当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之规定,判决驳回其请求。
  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恶意制造、参与虚假诉讼,人民*应当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一百一十二条和第一百一十三条之规定,依法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单位恶意制造、参与虚假诉讼的,人民*应当对该单位进行罚款,并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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