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OCTYPE语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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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种是私有外联文档类型定义,使用系统标识符,如:


<!DOCTYPE 根元素 SYSTEM "文档类型定义位置">

例如,对于超文本网页的根元素:


<!DOCTYPE HTML SYSTEM "文档类型定义/严格.定义">

第二种是公共的外联文档类型定义,使用公共标识符:


<!DOCTYPE 根元素 PUBLIC "注册//组织//类型 标签//定义 语言" "文档类型定义位置">

例如:


<!DOCTYPE HTML PUBLIC "+//我公司//DTD超文本5//zh" "网络页面文档类型定义/严格.定义">

最后是内联文档类型定义,直接在文档内部定义:


<!DOCTYPE 根元素 [文档类型定义: 元素/属性/实体/符号/处理指令/批注/引用]>

如对于“行标签”根元素:


<!DOCTYPE 行标签 [<!ELEMENT 多行 (排*) ... ]>

公共标识符的格式为:前缀//所有者//类型 标签描述//语言//显示版本。前缀有三种情况:注册、未注册和自定义。例如,你的公司定义的超文本5文档,可以这样表示:


前缀:+//你的公司//DTD超文本5//zh

这段改写后的HTML片段包含了三种DOCTYPE标签的写法及其示例,分别解释了私有、公共和内联定义,并简单介绍了公共标识符的格式。
扩展资料

!DOCTYPE 指定了 HTML 文档遵循的文档类型定义(DTD)。是Microsoft Internet Explorer 6 的新增内容。可使用此声明将Internet Explorer 6 及以后版本切换到标准兼容模式下。!DOCTYPE 元素不需要关闭标签。此元素在 Microsoft Internet Explorer 3.0 的 HTML 中可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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