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1 1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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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11 05:23
贵阳市的普通高中学籍管理规定明确指出,凡在该市高中入学或转学的学生,只要符合省级教育厅的高中毕业标准,将被授予毕业证书。学生需在普通高中完成三年学习,未达到毕业标准的,则发放结业证书。
对于已经毕业或结业的学生,学校将颁发由省统一制作并由市教育局验印的相应证书,无论是毕业证书还是结业证书,都是学习经历的证明。对于文化成绩未达毕业标准的学生,他们有机会通过参加高中毕业会考,如果成绩达到毕业标准,可以申请将结业证书更换为毕业证书。
在每届学生毕业证书发放后,各学校必须及时整理本届学生的学籍档案,补充相关记录,并刻录在光盘中,以便长期妥善保存。如果之前的规定与本文有所出入,将按照本文的新规定执行。
以上规定由贵阳市教育局于2002年9月4日发布,以确保学生的学籍管理工作的严谨与规范。这是一项旨在保障学生权益,确保教育质量的重要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