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1 1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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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27 01:24
您好,中公教育为您服务。
2015年赣州信丰县招聘353名教师公告已经公布,公示、录取。
(1)、经体检、资格审查、公示无异议后,报县审定后办理聘用有关手续。试用期为半年,试用期内经考核合格者按规定正式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内经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聘用人员在信丰服务期不少于5年,未满5年的,一律不予办理调动手续。
(2)、聘用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C}①{C}伪造、涂改证件(证明)、隐瞒事实等行为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C}②{C}应届毕业生当年未取得毕业证书和教师资格证的,历届毕业生当年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
{C}③{C}2015年7月10日前不能按时提供报到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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