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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你好!朋友! 很高兴来回答你的问题! 首先要请户口簿里的户主到所属乡镇或者村(居)委会去开具一份户口簿的遗失证明,然后持这份证明、登记在遗失户口簿里所有人员的身份证(少年儿童还没有办理身份证的则无须提供)到该户口簿所属派出所户籍室去办理补办事宜即可。 平常我们对于自己的户口只有一个妥善保管的责任,户口的登记管理权不在我们而在派出所,因此当我们的户口不慎遗失时我们的户籍信息不会随之丢失而是始终在派出所保存着,这时只需持相关证明和证件到户口所属派出所去补办就可以了。户口簿丢失的现象很普遍,补办手续很简单,费用也只是收取工本费,请你放心去补办吧! 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所帮助! 祝好!
热心网友
如果你的户口簿上户主的名字是你妈妈,现在你妈妈已经病逝,你应先注销你妈妈的户口,然后变更户主为你。
注销时,应持医院的死亡证明,基层村委或者居委证明(在证明上写明户口簿遗失),然后直接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去注销即可。
注销后要求打印一本新的户口簿,户主的姓名同时就变更为你了。
热心网友
热心网友
找你户籍辖区派出所就可以,带上你的身份证。其实身份证背面有写呀。
热心网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