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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委员会主任将维修基金的钱借给他人是违法的,业主一次为由向起诉的,一般会根据事实理由予以支持。《物业管理条例》规定,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挪用专项维修资金的,由县级以上地方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追回挪用的专项维修资金,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挪用数额2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挪用专项维修资金的,由县级以上地方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追回挪用的专项维修资金,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挪用数额2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