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19 00:05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19 02:05
在共同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地方规定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基于互惠互利、公平公正的原则,决定合作建设、运营高科技塔式智能全自动立体停车场(库)项目,并成立项目公司进行运作。以下为双方合作的相关协议内容:
第一条 建立合营企业
甲、乙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建立合营企业,合营企业名称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位于武汉市。一切活动需遵守中国法律、法令和相关条例。合营企业以有限责任公司的形式运营。
第二条 经营目的和范围
甲、乙双方合资经营的目的是,通过采用先进的技术和科学的管理方法,提高产品质量,开发新产品,增强市场竞争力,实现经济效益,为双方带来满意的利益。
合营企业将采取多元化的经营模式,包括生产制造、管理、维修、销售等环节,专注于在全国范围内开发、建设、运营高科技塔式智能全自动立体停车场(库)项目,为、行业、企业等提供有效的车辆停泊解决方案。
第三条 注册资金与股本结构
合营企业的注册资本为1500万元人民币。甲方以现金出资,乙方以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出资。双方需在项目公司注册、银行开户及前置条件办妥后15天内交付出资。股本结构如下:
(1)甲方出资万元人民币,占新公司%的股份。
(2)乙方出资万元人民币,占新公司%的股份。
乙方出资的知识产权应在公司成立时转移至新公司名下,并由新公司享有该知识产权及其衍生的所有技术成果。
第四条 组织结构
合营企业下设法人代表、董事长、总经理、技术总监、财务总监、营销总监等职位,董事会为公司的最高决策和权力机构。董事会成员和人数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甲方人数应多于乙方人数。双方委派相应职位人员,具体职责见公司章程。
第五条 甲乙双方责权利
甲方责任和义务包括按照约定即时足额缴纳出资、承担有限责任、审阅技术资料、开发联营项目、享有车库周边房地产开发权利等。
乙方责任和义务包括提供技术作为出资、转移知识产权至公司名下、完成相关技术论证、市场准入资质等。
第六条 特别约定
甲乙双方共同负责项目运作,知识产权属于公司研发技术成果或商业秘密。乙方的技术不得与他人联营,产品需以公司名义进行招商和销售。
第七条 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不履行出资义务、违反竞业禁止规定、泄露商业秘密等行为构成违约。违约方需支付违约金万元,并赔偿实际损失。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终止合作。
第八条 其他
未尽事宜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内容优先于本协议。争议解决方式为协商或诉讼。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