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18 1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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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30 16:50
转正后当月要求签署业绩承诺书,若一个月未完成将被辞退?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即使签订了业绩承诺书,若企业在没有经过调岗或者培训的情况下直接辞退员工,则属于违法辞退行为。在这种情况下,员工有权要求仲裁,主张相当于2N个月工作作为违法辞退的经济赔偿金。N代表员工在企业服务的年限。
在讨论辞退的问题时,我们需要了解我国现行法律实行的“法定解除制”,即劳动关系的解除理由和方式只能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企业不能自行设定新的解除方式。法定的解除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协商解除、劳动者提前通知解除、劳动者单方解除(当企业存在违法行为时)和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包括过失性辞退、无过失性辞退、经济性裁员等情形)。
当员工业绩不达标、未能完成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工作任务时,首先,业绩不佳并不等同于员工不能胜任工作。《劳动法》规定,不能胜任工作指的是不能按照合同要求完成任务或同岗位人员的工作量。其次,企业必须给予员工机会通过调岗或培训来改善工作表现,只有在经过调岗或培训后,员工仍无法胜任工作时,企业才可考虑辞退。这体现了企业对员工职业发展的责任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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