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时间超出国家规定时间行吗??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18 1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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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8 13:56

现在的劳动法规定每天工作八个小时,现在遵守劳动法的公司又有几个,每天工作八个小时以上的公司多的是,没休息日的公司多的是,你又能怎么办呢,你不做有的是人做,没办法,中国人劳动力就是廉价.认命吧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8 13:57

超过了,也可以.支付加班工资.
根据劳动法
第三十六条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四十一条规定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第四十三条 用人单位不得违反本法规定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间。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8 13:56

当然不可以了,不过现在的一些小公司,还是不管这一套的
没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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