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18 21:31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39分钟前
中国人民保险机动车辆损失保险条款规定,对于连续一年未发生赔付的保险车辆续保时,享有保险费优待。具体优待比例如下:
(一)对于首次续保的车辆,若上一年度未享受过保险费优待,则优待比例为10%;若上一年度已享受过保险费优待,则续保时优待比例在原有基础上增加10%,最高不超过30%。
(二)若上一年度已享受过保险费优待的车辆在续保年度发生赔付,则优待比例将根据赔付次数进行调整。计算公式为:续保时保险费优待比例 = 上一年度保险费优待比例 - Nx10%,其中N为续保年度上一年度发生的赔付次数,直至优待比例降至零。
(三)若同一投保人名下有多辆车辆投保,保险费调整将分别针对每辆车辆进行计算。
(四)保险费调整的计算基础为续保年度应交保险费。应交保险费是指根据保险监管部门批准的费率规章计算得出的费用。
综上所述,中国人民保险机动车辆损失保险条款中对连续一年未发生赔付的车辆在续保时提供保险费优待,具体优待比例根据不同情况有所调整。投保人应根据自身车辆赔付历史及车辆数量等情况,合理选择续保方案以获取最大优待。
中国人民保险机动车辆损失保险条款: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所制定,特色保障、理赔迅速的特色。条款分为:总 则,保 险 责 任,责 任 免 除,保 险 金 额,保 险 期 限等十一项规定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