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18 2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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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19 21:05
征地房屋拆迁,亦称为征地拆迁,是指在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法律规定,将集体所有的土地转变为国有土地时,对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所有者或使用者进行补偿安置后,将房屋及其附属物拆除的法律行为。
农村的宅基地(含房屋)属于建设用地,不包括耕地。《土地管理法》第47条第3款、第4款指出,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需参照征收耕地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同时,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因此,集体土地上房屋及附属物的拆迁程序及补偿安置标准,需依据各省份、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或地方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