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18 2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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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7 00:06
为进一步简化住房公积金 租房 提取手续,方便群众快捷办理提取业务,我市全面取消租房提取公积金需提供无房证明的手续流程。
随着近日土右旗、白云鄂博矿区不动产登记中心数据信息接入包头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的不动产登记信息系统,我市范围内所有旗县区的不动产登记中心数据信息实现资源整合与信息共享,市住房公积金中心通过提取业务系统平台,可实时核查房屋信息。这也意味着,今后户籍地或工作地在包头的缴存职工,在办理租房提取业务时,无须再提供个人及家庭名下无自有产权住房的证明(以下简称“无房证明”)。
“先是市四区和稀土高新区取消无房证明手续,今年6月又陆续取消了石拐区、固阳县、达茂旗的相关流程办理,8月,土右旗与白云矿区也实现了数据整合,所以今后全市范围内租房提取公积金时,均无须再提供无房证明,市民带着身份证、银行卡到就近的公积金管理部直接办理业务即可。”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工作人员介绍说。
据了解,租房提取公积金业务的办理须每年审核一次,之前缴存职工每次审核前都须开具无房证明,此次我市全面取消此项手续流程,极大地方便了缴存职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