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书有哪些法定注意事项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18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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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三条,投标书有法定注意事项如下:
1.提供投标书的份数多少应根据标的物大小、参加评标专家人数而定,以便于评标为原则。4-5份、5-15份。
2.评标方法、货物、服务、工程各不相同。
3.投标有效期要保证到签约后28-30个工作日。
4.国际招标必须要投标保证金,国内招标因开保证金证明困难,而且保证金证明的信誉不好,我们尽量推选投标保证金制度。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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