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18 20:42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30 16:51
税收票证管理办法概述:
1. 管理目标:保障税收安全,保护纳税*益,适应信息化管理,包括纸质与电子形式,国家推广电子缴税。
2. 职责划分:国家税务总局负责全国统一管理,地方税务机关负责地方层面的税收票证工作。税务机构设有专门岗位,扣缴义务人需专人负责。
主要票种:
第十四条至第十八条详细规定了票证的开具、使用、保管和注销规则。
强调了票证的正确使用,如现金管理、填开规范、印章管理等,丢失或作废须按规定处理。税务人员需定期审核和缴销票证,确保账实相符。税收票证的保存期限和销毁程序有明确规定,违规行为将受到处罚。自2014年起,旧办法废止,电子化管理适用于各类基金、费的征收。
《税收票证管理办法》经2013年1月25日国家税务总局第1 次局务会议审议通过,2013年2月25日,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8号公布。该《办法》分总则、种类和适用范围、设计和印制、使用、监督管理、附则6章62条,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1998年3月10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税收票证管理办法》(国税发〔1998〕32号)予以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