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18 21:52
共3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4 08:04
不算共同财产。属于赠与行为。
《婚姻法》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合同法》
第一百八十五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4 08:04
如果当时没说“给”,是共同财产。
共同债权。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4 08:05
在我看来,这算赠予,是他夫妻两对他妈妈的赠予。当然他老婆可以以她不知道抗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