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量房贷细则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18 2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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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7 07:07

自2009年1月1日起,中国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和建设银行这四大银行对原有的房贷进行了调整,以支持优质的存量房贷客户。这些银行宣布,对于在2008年10月27日前已享受基准利率0.85倍优惠,并且信用记录良好的借款人,有资格申请七折的优惠利率。


建设银行的客服人员确认,符合条件的客户包括那些在利率调整前执行基准利率优惠、两年内未连续拖欠两期以上还款,且不存在违约行为,以及仅有一笔未结清房贷的客户。他们可以在1月4日至2月22日期间提交申请,享受七折利率的优惠。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和中国银行的客服人员也确认,他们已经将这一优惠的详细规定传递给了个人贷款业务部门。


农业银行的内部人士透露,四大行在节日前已经制定出具体的优惠措施细则,尽管各银行的细则可能有细微差别,但预计节后会陆续实施这些优惠。这无疑是一个利好消息,对于符合条件的存量房贷客户来说,这可能意味着更低的月供和贷款成本。




扩展资料

存量房贷,是指2008年10月27日房贷新政出台前发放的个人住房贷款中尚未还清的部分。央行当时决定,自2008年10月27日起,金融机构对居民首次购买自住房和改善型普通自住房提供贷款,其贷款利率的下限可扩大为贷款基准利率的0.7倍,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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