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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元购:披着羊皮的狼?
一元购模式在互联网界引发关注,很多人关心其合法性和是否存在内幕。这类模式在实践中被称为“一元夺宝”、“一元云购”等,主流互联网公司如网易、迅雷、360、小米、京东等都推出了相关项目。一元购项目兴起于互联网彩票销售合规问题,以及流量争夺的需求。它通过分割商品为小额份额,吸引大量用户参与,从而导入流量和增加用户粘性。虽然形式新颖,但一元购本质上与彩票和*类似,涉及射幸行为,具有不确定的侥幸成分。
一元购的商业模式基于射幸行为,如*、股票、彩票等。法律对这类行为设置障碍,主要是为了维护社会财富的按劳分配原则,防止不劳而获的情况。国家对彩票销售有严格的管制,如需国家垄断或有资质准入。一元购项目因涉及众筹、彩票和*性质,国家应当进行管制。然而,一元购在实际操作中存在诸多问题,如开奖程序的公正性、混淆与彩票的关联性等。
一元购并不构成买卖合同关系,消费者购买的是期待权利而非所有权转移。它也不属于我国法律规定的有奖销售行为。一元购网站在“开奖”程序中的非实质公正问题也需引起重视。这类玩法让参与者难以区分是否真正购买商品,而是在赌运气。这使得一元购披上神秘的羊皮,引发了公众对其合法性和存在内幕的质疑。
诉讼问题也存在诸多障碍。尽管一元购的商业行为在法律上可能存在争议,但在实际维护权益时,会遇到管辖权、合同定性等问题。起诉之人应关注相关网站的管辖约定,如网易一元夺宝的服务协议,以及运营公司的所在地,以选择有利的*起诉。同时,主管部门应加强对一元购网站性质的认定和处罚,以提高相关证据的效力。对于起诉的目的和动机,个人认为应鼓励出于公益目的的起诉,而非单纯追求赔偿的已“受骗”人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