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合伙成立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19 0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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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18 01:3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以及相关司法解释和行规,个人合伙的设立遵循以下法律要求:


首先,合伙人应当对合伙的重要事项如出资额、盈余分配、债务承担、入伙与退伙、合伙终止等事项,明确并以书面形式达成一致协议。这是一项基本的法律程序,确保各方权益清晰明确。


其次,个人合伙可以拥有专用字号,必须依法进行工商登记。通过合法注册,合伙企业可以在其核准的经营范围内开展业务活动,这不仅保障了经营的合法性,也便于管理与监督。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当事人之间没有书面合伙协议,又未经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正式登记,但有证据表明存在两个以上无利益冲突的第三方,证明他们之间存在口头协议,这样的合伙关系也将被认定为成立。尽管形式上可能不完整,但只要实质上符合合伙的条件,这样的合伙关系仍能得到法律的承认。


总的来说,个人合伙的成立需遵循严格的法律程序,包括书面协议、工商登记等,确保合作的公正与透明。即使没有正式文件,口头协议和实际行为也是判断合伙关系成立的重要依据。
扩展资料

个人合伙,是指两个以上的公民按照协议,各自提供资金、实物、技术等,合伙经营、共同劳动的民事主体。个人合伙可以起字号,依法经核准登记,在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个人合伙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合伙人有执行和监督的权利。 合伙人可以推举负责人。合伙负责人和其他人员的经营活动,由全体合伙人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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