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3 21:31
共5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10 09:53
股东以专利入股,专利属于公司,能促进公司的发展,是受到法律的保护的,但是因为技术成果不是一个客观存在的实物,要发现其绝对真实价值相当困难,而且对其过高过低的评价均会损害出资方的利益,引起各种纠纷。如果引发觉得专利技术所值人民币小于当初折合的人民币,建议私下通过利益调整来解决,毕竟股东以专利入股公司,只有公司盈利才有价值。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10 09:51
这个好像没什么办法吧,除非他当时技术入股估价时是作假的,否则的话没什么办法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10 09:50
《公司法》规定,股东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以专利权属于知识产权的一种,以专利技术入股是法律明确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10 09:55
这属于投资,价值有变化也正常。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10 09:50
公司注册时要提供公司的章程,其中要明确董事长(法人代表)由何人担任。另2名高级技师需以祖传配方或特有的技术才能以劳动力入股,否则违反规定。 专利技术入股需是在国家专利局注册认可的且还没有过保护期的专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