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合同约定不交社保,现在老板无故辞退了我。我现在还能否以公司未交社保...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3 2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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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6小时前

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的内容违反法律规定,自约定之日起就是无效的。
但部分无效条款不影响其他有效的条款。
因此您是可以以未缴社保为理由解除劳动合同,并从进入该公司(2008年1月1日后)计算经济补偿

热心网友 时间:6小时前

签署自动放弃缴纳社保权利,本身就是违法劳动合同法和社会保险法的。您可以以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向劳动相关部门申请仲裁。

热心网友 时间:6小时前

仲裁会以“公司胁迫或怂恿劳动者签订不缴社保”这一态度为立场
所以你完全有100%胜算去要求公司不缴
当然你也要出具不缴费用你个人的部分

至于你能否获得离职补偿金,就要看其他情况
damn 写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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