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3 2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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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3 13:36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八十条对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的量刑进行了明确。该罪行主要涉及证券、期货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员或非法获取内幕信息的人员,在涉及证券发行、证券期货交易或对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有重大影响的信息未公开前,从事相关交易活动,以及泄露该信息或明示、暗示他人进行相关交易。情节严重的,将面临以下处罚:
1. 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这意味着犯罪者可能被判处最短6个月、最长五年以下的监禁。
2. 并处或单处违法所得一倍至五倍的罚金。此部分罚款与违法所得直接相关,范围从一倍至五倍不等。
3. 情节特别严重者,将面临五年以上至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至五倍的罚金。此类处罚更严厉,体现对严重违法行为的打击。
综上所述,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的量刑标准旨在通过法律手段,对利用未公开信息进行非法交易的行为进行严格打击,保护证券市场公平、公正和秩序,维护投资者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