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3 21:39
共4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6 20:30
《最高检、关于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第三十三条 [故意毁坏财物案(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
(二)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
(三)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根据法律规定,此案已达到故意毁坏财物罪立案标准,派出所应该立案,如果派出所不立案,可以向上级机关或申诉。赔偿可以在以后的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一起解决。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6 20:30
你好!
派出所的说法不一定正确。如果对方是故意的,且这一亩多棉花价值在5000元以上的,就构成故意毁损公私财物罪。是刑事犯罪!
如果对方是故意的,价值没有达到5000以上的,个人认为也是可以治安拘留的!
对于对方的行为,不管是不是故意的,你要求民事赔偿肯定是可以的。
另外,你对派出所的处理结果不服的,可以上上级门投诉或者复议!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6 20:32
这是民事诉讼案件 赔偿问题这是的事机关没有这个权利! 而且他们5个人是不是故意的要有进一步的证据证明 如果证明他们是故意的!那么就可以 相当地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其五人对你们的损失进行赔偿!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6 20:31
这个可以直接起诉,要求赔偿,不必经过派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