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3 1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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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1 20:38
安置房,*在进行城市建设和公共设施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提供的居住用房。具有产权,当被拆迁人或承租人需要将安置房加配偶名字,应遵循以下流程:
第一步,准备三证,即结婚证、身份证和房产证,携带原件及复印件。
第二步,前往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交易中心,在预检窗口说明来意为办理房产证增加配偶姓名。窗口工作人员将审核提交的资料,材料齐全后将发放办理号码。
第三步,按照号码顺序,在指定窗口办理房产证上加配偶姓名的手续。所需费用总计110元,包括80元工本费、25元地籍图费、5元贴花费。通常情况下,20天后可以领取新的房产证。
法律依据:《房屋登记办法》第二十五条,房屋登记机构根据房屋登记簿的记载,缮写并向权利人发放房屋权属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