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3 1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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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6 06:45
你好,
宅基地的户主自己房本上如果是公公的名字,
那拆迁必须有房本名字的人签字,
至于你们是赠予,没有签字都可以!
必须有书面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
如果赠予事件有书面材料并签字或盖章,
可以拿出来证明房子是有你们的一份!
但是作为儿媳,我觉得不到万不得已,
不要拿出来,
既然老人已经答应分一半给你们,
等拆迁房或者拆迁款到了,老人自然会给你们,
不然这样摆到桌面上,你老公会很为难!
还会影响你们的感情!
所以,三思后行!
希望帮到你,望采纳我的回答,谢谢!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6 06:48
在法律上是不允许的,除非你公公点头同意并签字方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