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区分性骚扰和普通玩笑?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03 1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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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3 21:43

这是一个比较复杂的话题,我的看法如下:
1. 开一些色情玩笑或调情话语并不一定就构成性骚扰,关键还是要看对象是否表达出明确的拒绝或不适,而说话人是否停止此类言论。如果对象表现出了明显的反感或拒绝,而说话人仍然继续,那么这种行为就越来越接近性骚扰的性质。
2. 不同环境和对象标准不同。在一些比较开放和轻松的环境里,某些温和的黄色调情言论可能被视为无害的互动,但在较为正式和认真的环境下,同样的言论就可能被视为骚扰。同样,对不同对象这一标准也会不同,关键在于双方是否存在一定的信任感和理解。
3. 性骚扰的定义还是比较模糊的,它涵盖了一系列令人感到非常不舒服的性言论或行为。只有当言论或行为的性质和频率使得对象感到被威胁、被羞辱或受到非法侵犯的时候才会被界定为性骚扰。
4. 性骚扰的判断还需要综合各种因素。除了言论内容本身,还需要考虑说话人是否有权威或影响力,会不会让对象感到难以拒绝;也需要考虑对象本身的反应、态度,以及整个互动环境。
所以,总的来说,我不认为开一些温和的黄色玩笑就必然构成性骚扰。但在任何情况下,我们都需要对他人的感受保持足够敏锐和尊重。如果对方表现出任何不适或拒绝,我们应立即停止此类言论。只有在确认对方也乐在其中,而不是出于难以拒绝的时候,这种互动才可能被视为无害的调情。综上,性骚扰的判断还是需要结合具体情况综合分析,保守与否还是要因人而异的。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3 21:34

有一位女网友私信给刘sir,她说如果自己在公司内,男同事经常跟自己讲一些黄色笑话,甚至是开黄腔、发一些带有性暗示的短信,被指责后只是说这是开玩笑,这种行为算性骚扰吗,是不是只有动手动脚碰了自己才算性骚扰吗?刘sir要告诉这位女网友,其实这种行为也算性骚扰!民法典第1010条,违背他人意愿,以语言、文字、图像、肢体语言等方式对他人实施性骚扰的,受害人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意思是说,不仅仅对方对你动手动脚,主动地说黄段子、发一些色情图片和视频、开黄色玩笑等等一系列让人感到不舒服行为,在违背对方意愿的情况下,这都属于性骚扰的范畴。有人问了,性骚扰只是局限于男性对于女性吗?并不是,性骚扰在法律上是没有性别的,不管是同性还是异性,只要是有刚才我说过的那些令人不适的行为的,都属于性骚扰。所以说,还是那句话,无论是男性还是女性,在日常生活中都要保护好自己,面对这些性骚扰的人,不要害怕,不要听之任之,这样的话会让对方更加肆无忌惮,变本加厉,如果在警告无效之后,可以拨打110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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