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跟我是一个户口本的,村里分给她的宅基地我的兄弟已经分户他还有使用...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05 0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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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2 11:36

《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将不予批准。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以及当前国家关于保护耕地,严格土地管理的要求,一般情况下,农村居民户除身边留一子女外,其他子女确需另立门户而已有的宅基地低于分户标准的,可以申请宅基地;而一户1子(女)有1处以上(含1处)宅基地的,一般不得安排宅基地用地。你和你妹妹各自成家之后,你妹妹是不是已经嫁到婆家去了?你一家和母亲一起过,如果你们居住的宅基地低于你们当地规定的宅基地标准面积,那就可以申请,否则就很难了。国土部关于进一步加快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规定:严格落实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的法律规定。除继承外,农村村民一户申请第二宗宅基地使用权登记的,不予受理。
补充一点:你妹妹既然嫁到外村了,在本村她是不能申请宅基地的。至于你,由于你家有户口本,你母亲也有自己的户口本,从法律上来说应当为分家另过的2户,可以给你申请宅基地,但根据上述相关规定,由于你母亲身边只有你一个儿子,所以申请时会有一些困难,不过只要你跟村集体关系好一些,到县上走走关系,申请到宅基地的也是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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