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重点建设高校重点高校义务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05 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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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05 06:10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和财政厅发布的《关于实施福建省一般本科院校办学水平提升计划的通知》(闽教高〔2012〕99号),自2012年起,福建省启动了一项旨在提升一般本科院校办学水平的计划。该计划的核心内容是组织重点建设高校对一般院校进行支援。具体的操作流程是,首先,相关高校提出对口支援的意向,然后由福建省教育厅进行统筹协调,最终确定了以下的对口支援名单:



1. 泉州师范学院 - 福建师范大学
2. 莆田学院 - 华侨大学、福建医科大学
3. 三明学院 - 集美大学
4. 龙岩学院 - 厦门大学
5. 闽南理工学院 - 漳州师范学院
6. 福建江夏学院 - 福州大学
7. 武夷学院 - 福建农林大学
8. 宁德师范学院 - 福建农林大学
9. 仰恩大学 - 厦门大学
10. 福建学院 - 福建师范大学
11. 福州外语外贸学院 - 福建师范大学
12. 厦门理工学院 - 厦门大学 (协作内容)

到2015年,对口支援的主要内容包括为一般本科院校的教师和管理人员提供进修和工作机会,培训30-50名骨干教师和教学管理干部;通过联合学科专业建设、课题申报、研究生联合培养,提升实验教学平台和工程研究中心的建设;邀请重点建设高校的教师担任兼职教师,同时聘请学科专业带头人为研究生指导教师,以促进受援学校的教学质量提升和管理水平规范,提高教学研究和社会服务能力。


以上信息来源于参考资料8,而相关图表资料则可参考参考资料9-15。


扩展资料

2003年由福建省、福建省教育厅,根据社会认可度,教学实力,科研贡献向社会公布确立厦门大学、福州大学、福建师范大学、福建农林大学、华侨大学、福建医科大学、福建中医药大学、集美大学为福建省重点建设高校。2007年增录漳州师范学院为福建省重点建设高校,2013年福建工程学院、厦门理工学院增录为福建省重点建设高校,其中除厦门理工学院外其余高校一律由福建省重点高校专项基金安排。福建省重点高校为区域教育以及建设起了至关重要的作用,是福建高等教育的领军团体,将会促进福建省高等教育进一步发展。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05 06:07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和财政厅发布的《关于实施福建省一般本科院校办学水平提升计划的通知》(闽教高〔2012〕99号),自2012年起,福建省启动了一项旨在提升一般本科院校办学水平的计划。该计划的核心内容是组织重点建设高校对一般院校进行支援。具体的操作流程是,首先,相关高校提出对口支援的意向,然后由福建省教育厅进行统筹协调,最终确定了以下的对口支援名单:



1. 泉州师范学院 - 福建师范大学
2. 莆田学院 - 华侨大学、福建医科大学
3. 三明学院 - 集美大学
4. 龙岩学院 - 厦门大学
5. 闽南理工学院 - 漳州师范学院
6. 福建江夏学院 - 福州大学
7. 武夷学院 - 福建农林大学
8. 宁德师范学院 - 福建农林大学
9. 仰恩大学 - 厦门大学
10. 福建学院 - 福建师范大学
11. 福州外语外贸学院 - 福建师范大学
12. 厦门理工学院 - 厦门大学 (协作内容)

到2015年,对口支援的主要内容包括为一般本科院校的教师和管理人员提供进修和工作机会,培训30-50名骨干教师和教学管理干部;通过联合学科专业建设、课题申报、研究生联合培养,提升实验教学平台和工程研究中心的建设;邀请重点建设高校的教师担任兼职教师,同时聘请学科专业带头人为研究生指导教师,以促进受援学校的教学质量提升和管理水平规范,提高教学研究和社会服务能力。


以上信息来源于参考资料8,而相关图表资料则可参考参考资料9-15。


扩展资料

2003年由福建省、福建省教育厅,根据社会认可度,教学实力,科研贡献向社会公布确立厦门大学、福州大学、福建师范大学、福建农林大学、华侨大学、福建医科大学、福建中医药大学、集美大学为福建省重点建设高校。2007年增录漳州师范学院为福建省重点建设高校,2013年福建工程学院、厦门理工学院增录为福建省重点建设高校,其中除厦门理工学院外其余高校一律由福建省重点高校专项基金安排。福建省重点高校为区域教育以及建设起了至关重要的作用,是福建高等教育的领军团体,将会促进福建省高等教育进一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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