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停车位租用收费是否有标准?租赁年限有否具体法律规定?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4 0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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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8-10 10:18

车位租赁合同的最长期限是20年,如果租赁合同中约定的租赁期限超过了20年,超过的部分并不受法律保护。但是,在车位租赁合同到期以后,双方当事人自愿的情况下可以续签租赁合同,续签的时间仍然不能超过20年。
法律分析
车位租赁合同20年规定:车位租赁合同20年规定是租赁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关于租期问题自由的来进行约定。根据不同的标准,可对房屋租赁合同作出不同的分类:1、住宅用房租赁合同和生产经营用房租赁合同。 根据房屋租赁合同的目的和用途不同,房屋租赁可分住宅用房屋租赁合同和生产经营用房租赁合同。2、公房租赁合同和私房租赁合同。 根据租赁房屋所有权的性质不同,可将房屋租赁合同分为公房租赁合同和私房租赁合同。3、定期租赁合同和不定期租赁合同。 根据房屋租赁合同是否有租赁期限,可以分为定期房屋租赁合同与不定期房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合同是指房屋出租人将房屋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定期给付约定租金,并于合同终止时将房屋完好地归还出租人的协议。房屋租赁合同遵守一般的合同格式,合同内容应包含房屋租赁双方当事人的个人信息,所租赁房屋的情况以及租赁双方的权利义务等。即主要包括房屋地址、居室间数、使用面积、房屋家具电器、层次布局、装饰设施、月租金额、租金缴纳日期和方法、租赁双方的权利义务、租约等。1、如果承租人在租约期满后,不同意出租人按原租赁合同的条件续租,而要求降低租金,或要求出租人对房屋维修改建、要求准予变动房屋用途才续租,即作原租约终止或按新租约不成立处理。承租人应在出租人要求的合理期限内找房搬迁,出租人也有道义帮助找房。承租人搬迁前占用原房的,应照前租约交房租。2、出租人以原租约期满为由随意抬高房租的,一般不允许,但出租人与承租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当承租人不积极找房或找到了房逾期不迁时,出租人可以抬高租金标准;如这时双方争执不下,应按照可加租的精神,由房管机关作出仲裁,或由*作出裁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零三条 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七百零四条 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第七百零五条 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8-10 10:18

你到底是向物业管理者(物业公司)还是向停车位的所有权人(私人)租赁? 你指的物主是车位的所有人(私人)?如果是物业管理者收取的停车费是有标准的,标准由物价局规定,乱收费可向物价局举报。但如果车位是私人拥有的,你向他承租车位,收费则没有一个强制性的标准了。不过租赁期限倒有规定。《合同法》第214条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部分无效。不过车位所有人是否把车位租赁给你,这个就是他的自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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