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我卡里打个来失业保险75元是什么意思?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3 2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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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4 09:09

你在上班的时候交纳过失业保险,现在你失业了,而且申请了失业金,现在已经批准了,所以给你了75元。
失业金。
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

(1) 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

(2) 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3) 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失业补助金领取条件

(1) 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

(2) 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不足1年

(3) 参保缴费满1年但因个人原因解除劳动合同

实行失业补助金*的依据?

1.2020年3月至12月,在我市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即领取最后一个月失业保险金)且未就业的失业人员;

2.职工失业前最后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地为我市、在2020年3月至12月期间停保失业、且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

申领失业补助金有没有时间*?

符合在我市领取失业补助金的失业人员,应在2020年12月31日前,凭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线上申领失业补助金,也可在最后参保地的社保经办机构服务窗口申领。

失业补助金的标准?

(一)累计参加失业保险缴费时间满1年及以上的(含外地转入年限,下同),失业补助金标准为300元/人/月。

(二)累计参加失业保险缴费时间不满1年的,失业补助金标准为150元/人/月。

失业补助金与失业保险金能同时领取吗?

1.不能同时领取。符合失业保险金条件的,领取失业保险金,不能同时领取失业补助金。

2.在2020年3月至12月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在2020年12月31日前可申领失业补助金。

3.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间不享受失业保险金、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不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转出(转入);不扣减失业保险缴费年限。

申领失业补助金需要准备哪些资料?

符合在我市领取失业补助金的人员,凭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在线上或线下各社保经办机构申领失业补助金,不需要提交任何材料。

失业补助金最长可以发放多少月?

失业补助金按月发放,领取期限最长为6个月。申领失业补助金,自失业人员符合条件的当月起计算,不早于2020年3月,根据申领时间,实际发放时间最迟可至2021年6月。

失业补助金最多可以领取几次?

按照相关文件规定,每个人只能申领一次失业补助金。

失业补助金何时发放?

按照文件规定,领取失业补助金按月发放,即当月申领,次月发放。

哪种情形要停止领取失业补助金?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申请人或其遗属必须及时告知经办机构并办理失业补助金停领手续:

1.被用人单位招用并参保;

2.正在按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

3.已领取一次性失业保险金终结失业保险关系且之后无参加失业保险记录的;

4.失业人员自主创业的;

5.移居境外的;

6.享受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

7.应征服兵役的;

8.被判刑收监执行的;

9. 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间死亡等法律、行*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4 09:10

一、关于失业保险是什么意思?

失业保险是指为保证失去工作的职工在失业期间获得一定的收入补偿而建立的社会保险制度。

根据国际惯例和我国的基本国情,我国的失业保险是由国家法律规定的,通过建立失业保险基金,使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获得必要的经济帮助,保证其基本生活,并通过转业训练、职业介绍等手段为其重新就业创造条件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二、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条件

我国《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

这是最主要的条件。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是指失业人员原来在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工作,并非新生劳动力,如不是刚毕业的学生。参加失业保险,必须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即按规定的缴费基数、费率和缴费时间缴纳失业保险费。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一般来讲,中断就业的原因分为两种:非自愿中断就业,即失业人员不愿意中断就业,但因本人无法控制的原因而*中断就业;自愿中断就业,即失业人员因自愿离职而导致失业。自愿离职而失业的人员不能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办理失业登记是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必经程序,目的是为了掌握失业人员的基本情况,确认其资格,失业登记是失业人员进入申领失业保险待遇程序的重要标志。失业人员享受失业保险待遇,还须有求职要求。这是考虑到失业保险的一个重要功能是促进失业人员再就业。实现这一目的,一方面需要加快经济发展,创造更多的就业岗位,同时,发展和完善就业服务事业,为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提供服务;另一方面也要求失业人员积极主动地利用各种就业机会和就业服务设施,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增强竞争就业的能力。可以说,这是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一个前提,也是失业人员应尽的义务。

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就业权是劳动者的一项基本权利,是否就业应由劳动者根据自己的意愿作出选择。失业人员作为劳动者的一部分,享有同样的权利。从这个意义上讲,失业人员有选择就业或不就业的自由。要求申领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积极寻找工作,可以使其在得到基本生活保障的同时,获得必要的就业服务,争取尽快实现再就业,从根本上解决失业问题。在认定失业人员是否有求职要求时,应以其是否在职业介绍机构登记求职,并参加再就业活动为衡量的标准。

失业人员必须同时满足上述条件,才能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及其他待遇。对不符合条件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拒绝其申请,并告知其拒绝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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