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保险合同中,保险人不承担保险金给付责任的情形有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3 2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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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05 17:34

展开3全部在人身保险合同的期间内,只有基于特定的事由才会导致合同效力终止,如保险事故发生,保险公司给付完保险金后,保险合同效力终止。
法律分析
保险人不承担支付保险金的责任的情况有:1、投保人的故意行为;2、被保险人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3、因被保险人的挑衅或故意行为而发生的战争、袭击或谋杀;4、被保险人怀孕、流产、分娩、疾病、药物过敏、中暑、猝死;5、被保险人未遵医嘱,擅自服用,涂抹,注射药物;6、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7、恐怖袭击;8、被保险人犯罪或者拒捕;9、被保险人严重违反承运人关于安全乘坐的规定。法律规定,投保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或者疾病的,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投保人已交足二年以上保险费的,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向其他权利人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的,或者故意杀害被保险人未遂的,该受益人丧失受益权。保险合同终止的情况:人身保险合同的存续期间,基于下列特定事由的发生,而使其效力自终止之日起,归于消灭。
(1)保险期限届满。
(2)保险事故发生,保险公司给付完保险金后,保险合同效力终止。
(3)被保险人非因保险事故导致死亡。因保险标的已不存在,故保险合同终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第四十三条 投保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或者疾病的,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投保人已交足二年以上保险费的,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向其他权利人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的,或者故意杀害被保险人未遂的,该受益人丧失受益权。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05 17:35

a、被保险人故意犯罪导致的自身残废
b、第三人的行为导致被保险人死亡,受益人放弃追偿权的
d、受益人为获得保险金而杀害被保险人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05 17:35

在一般的保险中,a和d是肯定不能获赔,关于c就要看你的具体保险合同,是否是保障范围。b是可以获赔的,这里说的应该是人身险,而不是财产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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