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私募和信托的区别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1 2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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懂视网 时间:2022-06-04 08:00

  股权投资类信托产品分为两类,一类为附有回购条款的股权投资,是变相的贷款类信托产品,另一类为私募基金采用信托方式募集资金,用于企业投资,是“阳光化"的私募产品,真正意义上的股权投资。

  变相的贷款类信托产品和贷款类信托产品类似,适用于四种流通交易机制。阳光私募类信托产品是借助信托公司发行的,经过监管机构备案,资金实现第三方银行托管,有定期业绩报告地投资于股票市场的基金。

  阳光私募都是投资于二级市场,有别于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这类产品类似于证券投资类信托产品,信托公司主要为此类业务提供通道服务,承担行政、项目管理清算服务,私募基金作为投资管理人作投资决策,因此可以适用柜台交易和做市商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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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04 05:08

首先,我理解您的题目为阳光私募产品和信托产品的区别,因为阳光私募是一种资金募集方式,信托是一种财富管理的方式,两者不具有可比性。
其次,阳光私募产品,又称为证券投资类信托产品,是通过信托公司发行的,一般投资于二级市场股票和基金的、面向特定人群募集资金的金融产品。从定义来看,阳光私募是信托的一种类型,除此之外,信托类型还包括融资型信托,比如股权信托、房地产信托、基础建设信托、艺术品信托;事务管理类信托,如消费信托、养老信托、家族信托等。
我们以阳光私募产品与融资型信托产品进行比较为例,其区别主要有:
1、资金投向不同。阳光私募产品投资于二级市场的股票和基金,融资型信托产品投资于一级市场的股权,或者以债权的形式直接投资于企业;
2、收益不同。前者收益不确定,受二级市场整体表现以及管理人投资能力的影响,甚至会出现本金亏损,后者属于类固定收益产品,到期获得一个相对确定的收益。
3、风险控制措施不同。前者主要依据管理人对市场的研究和对仓位的控制,部分结构的产品还通过劣后级的资金投入来保障优秀级投资的本金和收益,后者主要通过融资方提供的抵质押物来控制风险,与抵质押物的价值、流动性息息相关。
4、信息透明度不同。前者一般能够在网站查询产品净值,频率一般为一个月或者一个星期一次,后者很难查看净值情况。
5、流动性不同。
(1)追加。前者在开放日可以申请追加,一般为一个月一次,后者募集结束后不能追加。
(2)赎回。前者过了封闭期或者半封闭期后(封闭期一般为1年,半封闭期一般为6个月),投资者随时可以申请赎回(有些产品在半封闭期和 封闭期之间需要有一定的赎回费,过了封闭期一般都是免费赎回),后者平时分配收益,到期一次性分配本金,或者平时不分配收益,到期一次性分配本金和收益,中间基本没有流动性。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04 06:26

阳光私募一般是投资管理公司发行的,主要投资方向是二级市场,高风险高收益
而且信托产品一般是企业通过信托公司进行融资,给到一个固定的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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