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辆保险示范条款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1 2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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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8-23 1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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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
1.自然灾害多了“台风、热带风暴、暴雪、冰凌、沙尘暴”;(自然灾害的范围扩大了,对我们消费者来说是好事。)
2.保险责任增加了“受到被保险机动车所载货物、车上人员意外撞击”;(这一条修改的好,尤其是营运货车,经常发生急刹车,车上货物与驾驶室碰撞的事故。过去保险公司都把这个作为除外责任,与客户矛盾不断。这次示范条款把这部分包含在保险责任内,扩大了被保险人的保障范围,也有利于理赔工作开展。)
3.对“利用被保险机动车从事违法活动”进行了扩展解释——“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故意或重大过失,导致被保险机动车被利用从事犯罪行为”;(“违法”的概念太宽泛,违反刑法,是违法行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保险法》算不算违法行为呢?保险公司在理赔的时候,没有一个明确的尺度。变更为“犯罪行为”,范围就非常明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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