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东莞市民政局发布通告,宣布从2月22日起,为方便非莞籍群众就近办理婚姻登记,在虎门、常平、凤岗、石龙4个镇人民政府婚姻登记处开展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为持本镇有效居住证的非莞籍群众提供办理结婚、离婚登记服务。
也就是说,非东莞户籍的虎门市民,至少一方持有虎门镇有效居住证,就可以到虎门镇人民政府婚姻登记处办理结婚、离婚登记。此外,还可以到东莞市婚姻登记管理中心和东莞市民政局松山湖婚姻登记处办理婚姻登记。
温馨提示
办理婚姻登记需要提前在东莞市婚姻登记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或粤省事、莞家政务微信小程序提前预约,按预约时间到场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