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缴费办理
本市市区在校大学生,其参加居民医疗保险的代办单位为学籍所在学校;
非本地学校就读的大学生,其参加居民医疗保险的代办单位为社区社保工作机构。
申报缴费期限
年度申报缴费期为2020年9月至11月,各校应于2020年11月30日前完成本校学生参加居民医疗保险的年度申报缴费工作。
申报缴费标准
2021年度大学生参加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标准为每人150元。
以下大学生按规定参加居民医疗保险时,个人免缴医疗保险费,其医疗保险费由财政全额补助:
本市户籍的低保人员、低保边缘人员、特困供养人员、孤儿、临救大病人员、重点优抚对象、建档立卡人员、困难残疾学生和非本市户籍在苏就读的低保大学生。
申报缴费流程
(一)宣传及发放材料。
为便于各代办学校经办人员掌握申报缴费流程,税务部门将组织业务操作培训,届时请各学校派员参加。培训后,请各学校至税务部门指定的地点领取2021年度《告大学生书》等居民医疗保险宣传材料并向学生发放。
(二)人员基本信息登记。
新参保人员必须先办理人员基本信息登记,方可办理居民医疗保险年度申报缴费。基本信息登记渠道如下:首次参加居民医疗保险的大学生可由学校经办老师通过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网上申报平台”中的“人员基本信息批量导入”模块进行登记。
(三)免缴人员审核。
根据苏州市人民政府苏府规字〔2017〕6号文件规定,由民政、总工会、残联等相关部门定期向医保经办机构提供救助对象名单及基本信息,参保人员不再需要提供免缴证件材料。非本市户籍在苏就读的低保大学生,必须先提供经苏州市民政局盖章的《大学生医疗救助资格审核确认函》,待医保经办机构将免缴信息录入“免缴人员数据库”后,再进行参保登记。
(四)网上参保登记。
学生通过学校参加苏州市区居民医疗保险全部实行网上参保登记,代办学校可通过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登录“网上申报平台”为本校学生办理参保登记。
(五)申报及缴费。
代办学校完成本年度学生的参保登记工作后,填报确认缴费学生、缴费人数、缴费金额等信息,并向税务部门进行申报。申报完成后可通过银行转账或电子扣款等形式缴费。税务部门根据实际缴费人数通过代办学校向学生出具《社会保险费电子票据》。
(六)市民卡发放。
学校办妥缴费手续后,通过“网上申报平台”中的“居民医保制卡查询”模块查询未制卡人员名单,并按规定格式向社会保障服务窗口(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6楼市社保就业服务大厅A33窗口)报送未制卡人员的照片信息。经办老师可于缴费到账且提交照片信息后一个月至市民卡中心领取首次制卡人员的《社会保障·市民卡》。
有关注意事项
1、凡在年度申报期内办妥参保缴费手续的学生,自2021年1月1日起享受2021年度(2021年1月至12月)居民医疗保险有关待遇。
2、高等院校为本校学生办理参保手续时,对符合医疗救助资格的非本市户籍低保大学生,应按民政部门规定,及时进行医疗救助资格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