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按表决事项制作表决票;表决表应明确表决事项。填写要求。候选人应按姓氏笔划多少顺序排序,姓氏笔划相同,以汉语拼音为序。
2、根据投票点的需要制作投票箱,投票箱需由筹备组全体人员验箱后封箱,并作记录,引入公证机制的,公证人员应参加验箱、封箱。
3、筹备组委托工作人员或由业主代表送达选票,并作好相关记录;
4、票箱设置在公共场所的,应有专人管理,以避免票箱的损坏或丢失;
5、业主投票期间,宜对投票人数作记录。以适时掌握已投票业主人数;
6、按规定时间、地点开箱、计票。公示表决结果;
7、开箱前应推选唱票人、计票人、监票人(宜在业主代表中产生,不能由筹备组人员担任。)
8、开箱前应由主持人介绍参会监督人员,筹备组组长介绍大会筹备情况;
9、计票过程中若中途中断计票,则应对选票进行封存;
10、引入公证机制的,公证人员应参加并对现场工作进行公证;
11、开箱、计票现场应通知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相关领导现场监督;
12、开箱后应对参加表决总票数、有效票数、废票、弃权票进行统计、记录并宣布;
13、唱票、计票、监票工作结束后应立即对结果进行统计,并宣布表决结果;表决结果应由唱票、计票、监票人员和监督人员签字确认;
14、公证人员宣布公证结论;
1、召集和主持业主大会;
2、执行业主大会的决议;
3、向业主大会提出修改《业主大会公约》、《业主委员会章程》的议案或其他议案;
4、占有、使用和处分公共财产,收取公共财产的收益;
5、占有、使用和处分公共维修基金,收取公共维修基金的收益;
6、收取和支配物业管理费;
7、与水、电、燃气、暖气等供应商,或者与电话、物业管理、有线电视、网络等服务商,或者与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公证处等社会中介机构签订合同,行使合同权利,履行合同义务和承担可能的法律责任;
8、雇用业主委员会的工作人员,决定业主委员会工作人员的报酬,行使劳动合同的权利,履行劳动合同的义务和承担可能的法律责任;
9、制定和执行小区的管理制度;
10、当业主违反《业主大会公约》、业主大会决议、业主大会制定的基本管理制度、或物业管理委员会制定的管理制度时,或者当公共财产受到损害时,代表全体业主提起诉讼或非诉讼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