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基本缴存比例为:单位12%,个人9%,且单位和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均最高不得超过12%;各缴存单位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经营情况,阶段性适当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但最低缴存比例不得低于5%。
1.按实际缴存比例:
借款申请人及配偶公积金个人月缴存额之和实际缴存比例12(月)0.45(还款能力系数)贷款期限(最长可贷年限)
若夫妻双方缴存比例不一致的,按比例较高的一方确定实际缴存比例。不高于按借款申请人及配偶还款能力确定的贷款限额。
2.按还贷能力:
(借款人月工资总额+借款人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还贷能力系数-借款人现有贷款月应还款总额}贷款期限(月)。
使用配偶额度的:
(夫妻双方月工资总额+夫妻双方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还贷能力系数-夫妻双方现有贷款月应还款总额)贷款期限(月)。
其中还贷能力系数为40%。
月工资总额=公积金月缴额(单位缴存比例+个人缴存比例)。
3.按房屋价格:
计算公式为:贷款额度=房屋价格贷款成数
其中贷款成数根据购建修房屋的不同类型和房贷套数来确定:
购买商品住房、限价商品住房、定向安置经济适用住房、定向销售经济适用房或私产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