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渌口区电动车上牌范围及号牌种类:
(一)两轮电动车
1、普通二轮摩托车:最大设计速度大于50km/h,使用电驱动,其电机额定功率总和大于4kw的二轮摩托车。登记悬挂车管所核发的黄色摩托车号牌。
2、轻便二轮摩托车:最大设计速度小于或等于50km/h,使用电驱动,其电机额定功率总和不大于4kw的二轮摩托车。登记悬挂车管所核发的蓝色摩托车号牌。
3、电动自行车:符合电动自行车标准的,要有脚踏骑行功能、蓄电池(电压小于或等于48V),最大设计速度小于等于25km/h,同时,整车质量小于或等于55公斤。登记悬挂车管所核发的绿色电动自行车号牌。
(二)三轮电动车
1、电动三轮普通摩托车:最大设计车速大于50km/h,使用电驱动,其电机额定功率总和大于4kw的三轮摩托车。登记悬挂车管所核发的黄色摩托车号牌。
2、电动三轮轻便摩托车:最大设计车速小于或等于50km/h,使用电驱动,其电机额定功率总和不大于4kw的三轮摩托车。登记悬挂车管所核发的蓝色摩托车号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