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肇庆新职工公积金缴存时间规定
新职工:30天内设立
政策原文:
单位录用或调入职工,应当自录用或调入之日起30日内,为职工申请设立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录用或调入的职工已在市公积金中心设立个人账户的,应办理个人账户转移手续。
每个职工只能有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
【拓展阅读】
新设立的单位应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向市公积金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自登记之日起20日内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以下简称个人账户)设立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