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关供热用户属地查询(查询自己所在供热区域)
依据《兰州市供热用热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热用户应当每年供热前向供热单位缴清本采暖期的热费;一次缴清确有困难的,经供热单位同意,可以分次缴纳,但首次缴纳不得少于全部热费的50%,余额应当在本采暖期开始后两个月内缴清。
请各位热用户在11月1日前尽快到就近营业网点缴纳今冬采暖费用。
可通过公众号平台添加“暖付宝”小程序操作查询,具体操作流程查看公众号“公共信息→卡号查询”
亦可拨打就近营业厅电话询问。(各营业厅咨询电话:点击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