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恤刑造句

2023-07-15 来源:意榕旅游网

恤刑的造句是:日往月来,已是三年,适值朝廷差官恤刑。

恤刑的拼音是:xù xíng。注音是:ㄒㄨˋㄒ一ㄥˊ。结构是:恤(左右结构)刑(左右结构)。

恤刑的具体解释是什么呢,我们通过以下几个方面为您介绍:

一、基础解释    【点此查看恤刑详细内容】

慎用刑法。语本《书.舜典》:/'钦哉钦哉,惟刑之恤哉。/'特指减刑。明代及清初由中央派往各地审录刑囚﹑清理冤滞的官员,常被称为恤刑。始设置于明太祖时,成化后遂成定制。清康熙时裁省。

二、网络解释

恤刑指用刑慎重不滥。最初见于《尚书·舜典》:“钦哉,钦哉,惟刑之恤哉!惟刑之恤哉!”意即考虑到刑罚可能滥用失当,量刑时要有悯恤之意,使刑罚轻重适中。后世一般指对于老幼废疾者的减刑和对狱囚的悯恤。汉代统治者注意对于老幼、妇女、废疾者刑罚的减免,汉律规定,年八岁以下,八十以上,除非亲手杀人,犯别的罪都不予追究。景帝(公元前157~前141在位)时下诏,年八十以上,八岁以下以及孕妇、盲人、侏儒症患者,在监禁时可给予优待,不加桎梏。

三、国语辞典

语本《书经.舜典》:「钦哉!钦哉!惟刑之恤哉!」指使用刑罚应慎重审明,不使枉滥。

四、辞典修订版

语本《书经.舜典》:「钦哉!钦哉!惟刑之恤哉!」指使用刑罚应慎重审明,不使枉滥。唐.陈子昂〈谏用刑书〉:「臣不敢以微命蔽塞聪明,亦非敢欲陛下顿息刑罚,望在 恤刑尔。」在用刑之际,应注意某些可以特别加以体恤的情况。《明史.卷九五.刑法志三》:「成化八年,命司礼太监王高、少监宋文毅两京会审,而各省恤刑之差,亦以是岁而定。」职官名。明、清时设置,由中央派往各地复审囚犯、清理冤狱的官员。《醒世恒言.卷二零.张廷父逃生救父》:「你爹全亏种义,一向倒也安乐。如今恤刑坐于常熟,解审 去了。」

五、关于恤刑的词语

明正典刑  严刑峻制  安富恤贫  嫠不恤纬  同恶相恤  抚孤恤寡  

六、关于恤刑的诗句

催裁恤刑诏  一味恤刑常召祸  申明恤刑诏  闻道恤刑仁者事  平反更恤刑  平反更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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