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辜不娶、疑不送”是以前婚书中双方约定的婚姻条款。“辜不娶”意思是,虽然签订了婚约,如果发现女方有违背道德伦理的行为(有辜。辜:犯罪),男方就有权利毁约(不娶)。
2、“疑不送”意思是,虽然签订了婚约,如果发现男方有重大的隐患(有疑),女方就有权利毁约(不送、不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