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供方):
乙方(需方):
一、经甲乙双方充分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二、质量及验收约定:
1、本合同项下产品应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和有关质量要求;
2、应附产品合格证并提供产品检验报告书;
3、包装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适宜运输要求。
三、收货单位(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收货地点: 。 四、交货时间: 。 五、运输方式及运费承担:甲、乙双方确定如下运输方式(打√选择确定):
1、公路汽车运输到站( );
2、铁路快运到站( );
3、航空运输到 机场( );
4、邮寄( );
5、乙方自提( )。
上述运费由承担。
六、货款结算时间:
货款结算方式:
七、产品验收
1、产品到合同约定的地点后,乙方应在最迟不超过
2、乙方在验收过程中,如果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和质量不合规定,应妥为保管,并在验收期内向甲方提出书面异议;乙方在合同规定的验收期内不进行验收或怠于提出异议的,视为产品符合约定标准。
3、乙方验收期过后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4、甲方在接到乙方书面异议后,应在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八、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不能交货的,应向乙方赔偿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的.违约金。
2、甲方所交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质量等不符合约定的,如果乙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乙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甲方负责包换,并承担退换实际产生的费用。
3、甲方逾期交货的,计算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按日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4、甲方提前交货的,乙方接货后,仍需按合同规定的货款结算时间付款;合同规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绝送货。
九、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中途退货,应向甲方赔偿退货部分货款的作为违约金。
2、乙方自提产品未按甲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规定的日期提货的,计算逾期提货部分货款总值,按日 比例计算,向甲方赔偿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实际产生代为保管的费用。
3、乙方逾期付款的,应按日比例向甲方偿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4、乙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货的,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乙方如填错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承担甲方因此所受到的所有损失。
十、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 所在人民地法院管辖。
十一、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通过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二、其它约定事项:
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附件:
1、甲乙双方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国家产品质量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