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人:(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人:(以下简称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第一条 租赁房屋坐落在 室、建筑面积 平方米,室内已进行中等装修(以现状为准),房间内有 台。(租赁房屋实际已由承租人使用或已查看,承租人认可现状符合约定)
第二条 租赁期限从 日。租期叁年。
第三条 租金(大写):租金标准为人民币 元/月( 圆整)。出租人只出具白条收据,承租人自行解决租金发票。如承租人要求出租人出据发票,由此产生的税费,由承租人代付代缴,出租人税费零负担.
第四条 租金的支付期限与方式:承租人应每半年支付一次租金,先缴纳房屋租金后方可使用, 。第二年度、第三年度同期支付。
第五条 承租人负责支付出租房屋的水费、电费、煤气费、电话费、光缆电视收视费、卫生费和物业管理费等所有费用。承租人负担自身的税费和出租人依法应支付的税费,出租人税款与费用零负担。
第六条 租赁房屋的用途:承租方办公用,不得用作炊事用途。承租人在租赁期间内必须严格做好该租赁店铺内的消防安全,并对该租赁店铺的经营管理过程中的消防安全负责。
第七条 租赁房屋及设备的维修:承租人自行承担维修及负担相关费用。
第八条 出租人不允许承租人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或改善增设他物。经出租人书面同意,承租人在事先书面设计的前提下,进行装修。装修、改善增设他物的范围是: 仅限于承租人公司办公的目的。租赁合同期满,租赁房屋的装修、改善增设他物的处理:无偿归无租方所有。或由承租方恢复原状.
第九条 出租人不允许承租人转租租赁房屋,只能用于乙方为业主的个体工商户开展经营活动。如乙方成立自已控股的公司(乙方必须始终占股80%以上),乙方承诺,公司成立后十个工作日内在本合同上盖章,与乙方成为共同承租人,互负连带责任。
第十条 押金叁仟元。承租人在本合同签字盖章生效时交押金给出租人,租赁期满,承租人没有违约行为时退还押金。
第十一条 合同解除的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出租人有权解除本合同:
1. 承租人不交付或者不按约定交付租金时间累计达一个月;
2. 承租人所欠各项费用达叁仟圆整;
3. 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及有关部门批准,承租人擅自改变出租房屋用途的;
4. 承租人违反本合同约定,不承担维修责任致使房屋或设备严重损坏的;
5. 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承租人将出租房屋进行装修的;
6. 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承租人将出租房屋转租第三人;
7. 承租人在出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承租人有权解除本合同:出租人迟延交付出租房屋1个月以上;
第十二条 房屋租赁合同期满,承租人返还房屋的时间是:20 月 月 日。如承租人未按上述期限撤出场地腾退房屋或本合同提前解除时,则视为承租人对房屋内的一切商品\财物以抛弃,甲方有权腾空铺位并自行处理相关物品,乙方无权因此向甲方主张任何费用或损失补偿赔偿.如发生处置或保管费用,由承租人承担.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双方中任一方有违约情况发生的,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叁仟圆整,损失超过违约金时,须另行追加赔偿。出租人未按时提供出租房屋造成承租人损失的,负责赔偿损失。承租人逾期交付租金的,除应及时如数补交外,还应支付滞纳金。承租人逾期支付应付租金,自逾期之日起每日按照应交付租金的 2%向出租方支付滞纳金承租人违反合同,擅自将出租房屋转租房屋转租第三人使用的,因此造成出租房屋毁坏的,应负损害赔偿责任。
第十四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五条 其他约定事项:
1、双方应提供真实有效的出租人房产证、身份证,承租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双方互相交换上述证件的复印件,并不得拿此复印件用作其他用途。
2、出租方提供完好的房屋、设施、设备(以现状为准),承租人要注意爱护,不得破坏房屋装修、结构及设施、设备,否则应该按原价的双倍赔偿。
3、租赁关系结束之日,双方应互相交还上述证件复印件,所有复印件上有本人亲笔签名。
第十六条 本合同一式 份(原件),每份 页,自甲、乙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自然人每页签字、公司加盖骑缝公章),甲方持 份,乙方持 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